伦理人:现代企业的人格定位 |
| 发布时间:2010-03-31 17:30 点击人气 503 次 |
企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盈利性经济组织,是从事生产、贸易、运输、服务等经济活动的独立单位。企业人格这一概念,是从企业具有独立行为意志主体地位的意义上提出的,是企业作为一个特殊社会组织的存续方式。企业人格的确认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来自于企业对自身社会角色的认同;另一方面来自于社会和企业自身对其在社会经济文化中地位、功能和生存价值、意义的确认。当前,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要使企业真正成为“四自”型的商品生产经营者,不仅要将企业看作管理客体,更重要的是使企业成长为市场主体,并在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人格的基础上确立企业的伦理人格。 一、企业人格解构 人格本来意义上是针对自然人而言的,是人作为行为主体、意志主体的资格,是企业作为一个特殊社会组织的存在样式,具体体现为企业整体的行为方式、思想价值观、精神状态。它通过企业的生产、经营、组织和生活的运营而表现出来,其中,企业精神居于主导地位。企业人格是企业作为现代经济活动中自我选择、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行为主体参与市场生存竞争的产物。这是因为在现代市场环境中,企业必须主动去获取外界信息并自主地进行加工、取舍、决策和付诸实施,以应付环境不断变革的压力要求。在这一过程中,就需要企业自身有一个内在的、恒定的灵魂和核心,将企业的认识、意志、动机和行为统一起来。这个灵魂和核心可以说就是企业的人格,它主导、规划着企业的一切活动。 完整的企业人格是一个系统,它有三个层面。一是企业行为,是指企业作为行为的主体,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由企业内在本质决定的受企业支配而形诸于外的经营管理活动,与受外在环境刺激而作出的各种决策或对策的反应之总和。企业行为是企业人格的外显层面,是企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展示自己、表现自己的方面,是企业在社会经济生活环境中的行为方式,社会大众可以据此对企业作出评判。二是企业价值观,就是以企业为主体的价值观念,它是企业人格化的产物。企业价值观规定了企业该干什么,朝什么方向干和怎样干,以及干得好坏的评价标准,为企业的存续提供基本方向与行为指南。企业价值观主要涉及企业经营活动的三个基本问题,即①为什么?这是有关企业使命的问题。企业不仅承担为公众制造产品的功能,而且其活动还赋有更加广泛的社会、道德意义。只有树立明确的使命,才能满足企业成员自我实现的需求,持续地激发他们的创造热情,才能赢得公众更普遍、更持久的支持、理解和信赖。②做什么?这是指企业的事业域。在复杂多变、竞争激烈、日益细化的市场上,企业必须明确自己的活动范围,即在综合考察了商品和销售的成长性、市场分配等因素后,准确地规定自己的产品区域和消费者群落。事业域的确定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战略,同时决定了企业对未来的适应能力。③怎么做?这是企业的经营管理哲学,是企业内部的人际交往和对外经营活动中所奉行的价值标准和指导原则。企业的价值标准可以调动员工的上进心和荣誉感,促进员工达成思想和行为的统一。企业价值标准也代表了企业的精神境界和追求,使企业能在更高层面上保持与社会的和谐、有效联系和交流。三是企业精神,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谋求自身的存续而形成的,并为职工所认同的一种健康、向上的群体意识。它是企业独特个性的共同价值观与行为规范的集中体现,是一个企业在经济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文化观念、价值标准、道德规范和生活信念的总和。企业精神是企业人格的内核,是企业之魂,它能将企业的内部各种力量统一于共同的指导思想之下,形成一种强烈的向心力和内聚力,激励人们齐心协力地实现企业目标,把企业的共同理想变为职工积极工作的具体行为。它一旦通过富有哲理性的文字概括与总结,就会成为企业公开树立的一面旗帜,从而对内起着巨大的激励作用,对外起到巨大的宣传作用。与企业价值观相比,企业精神的底蕴更为深厚,它将企业价值观、企业道德、企业经营观熔为一体,是企业人格的浓缩升华和集中反映。企业行为、企业价值观、企业精神是企业人格由外而内的三个层次,三者紧密统一于企业人格这一系统之中。企业行为是在企业价值观、企业精神指导下的企业行为,企业价值观、企业精神必须经由企业行为才能得以淋漓体现,成熟的企业人格需要这三者的契合。 完整的企业人格是企业发育成熟的标志,是企业生命力和竞争力的内在源泉。企业人格的形成对企业发展具有深远影响。首先,企业人格具有组织化的功能。企业人格作为企业责、权、利的承担者,通过有效的自我规范约束机制,将企业成员凝聚在一起,共担生存竞争中的利益和风险。企业人格的凝聚力是由市场竞争中企业自我存续的意识所激发起来的,它能使企业成员产生主动的归属感、使命感和生存危机意识,从而在其整体目标下主动发挥各自的潜能。其次,完整的企业人格是保障企业有效地进行社会联系和交往的内在机制。完整的企业人格使其行为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使企业成为变动环境中一个稳定的存续单位。只有这样,它才能系统、经常、全面地接受来自外界的信息,其社会角色才能被整个社会所识别、接受,才能得到有效的反馈,为其自身的生存培筑更牢固的根基,寻找更多的机会。 二、企业伦理人格的发轫 人格是一种主体资格,只有具备了主体资格,企业才能形成人格。企业主体资格的确立,是在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转轨过程中形成的,而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与实质在于企业法人的建立。企业法人是在法律赋予企业以人格的基础上形成的,是企业的法律人格,企业法人作为完整的企业行为主体,它体现了企业一般人格经由法律人格得以具体化、现实化。企业作为法人,它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企业法人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前提是企业以“经济人”的身份参与市场竞争,它必须以是否获利为存续的根据。企业追求经济上的赢利是一个事实法则,即企业作为“经济人”的存在是无法更改的,但企业不能仅仅以法人的面目、经济人的面目出现在市场上,它还应成为一个“伦理人”,以“伦理人格”塑造自身形象,以伦理人格承担道德权利和义务。换言之,在法律上我们可以将企业视作能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法人行为主体,在道德上我们也可将企业视为能承担道德责任、遵守伦理规范的伦理人行为主体,即企业兼具经济人、伦理人人格为一体的总体人格。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涌现出一大批勇于开拓,善于经营,具有良好社会声誉的企业。但不可否认,有些企业钻我国市场经济还不完善、法制还不健全的空子,谋取不义之财,知法犯法,不讲道德,已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凡此种种,严重违背了社会主义企业的生产目的,损害了消费者、经营者乃至整个国家、社会的利益,败坏了社会风气,影响了我国企业的国际信誉。解决这些问题,一靠法律,二靠伦理道德。法律具有强制性、外在性,它凭借的是国家执法机关的惩罚措施,道德则有自觉性、内在性,它主要依赖群体监督、舆论褒贬和内心自省;法律只规定可接受行为的最低共同标准,而道德则有强烈的渗透性,它无处不起作用。由此可见,引导企业以伦理道德规范自身的经营活动,势在必行。 在西方,曾有“经营与伦理道德不可调和”之说,但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企业的发展及其社会地位的日益显要,经营与伦理道德的耦合已是大势所趋。在西方,人们对与企业活动相关的伦理道德问题的关注和研究,是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的。当时美国的部分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肆意污染环境、忽视安全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其不道德行为曝光后,引起了公众的极大关注。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开始重视对企业伦理问题的探索和研究。美国学者爱德华•福瑞曼和丹尼尔•R•吉伯特认为,“寻求卓越就是寻求伦理”。他们还指出:“所有公司战略几乎都要涉及道德问题。我们必须把伦理置于公司战略讨论的中心位置。” 1996年7月,企业经营、经济学和伦理学首届世界大会在日本东京召开,大会就伦理学和国际经济活动、企业伦理观比较、文化宗教传统与国际企业伦理的关系、发展中国家企业伦理面临的挑战以及走向全球性的企业伦理等主题展开了广泛的讨论、交流和对话。由此可见,对企业伦理的关注不仅是国内企业的迫切要求,而且是全球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国内的现实状况和国际的研究趋势表明,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企业讲究伦理道德。只有企业遵守一定的是非准则,以“伦理人”身份处理各项事务,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市场才能共同繁荣,一个国家的经济才能健康发展。反之,倘若企业不讲伦理道德,那么整个经济就会受到严重影响,依附于社会的企业终将自食其果。 三、企业伦理人格的旨归 塑造企业伦理人格,是现实的迫切需要,是合乎世界潮流的。由“法律人格”向“伦理人格”的提升,不仅能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而且有助于企业树立良好形象,增强竞争力。重视伦理在重塑企业人格中的作用,能进一步规范企业的行为。当前,我国尚处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市场法规不够健全,市场行为不够规范,探索对企业行为的伦理控制尤为重要。众所周知,法律并非万能,规范企业行为也并非法律一途。伦理道德是一种内在强制,这种强制是无形的,也是无时不在的,不会产生象法律那样由于执法不严而出现有法不依的现象。它是一种使得企业如果不这样做,就会觉得内心有愧的无形力量。当然,这决不是说“道德至上”或用德治替代对企业的法治,两者要结合为用,相得益彰。 企业自觉成为伦理人,有助于企业树立良好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社会大众和企业成员对企业的评价很大程度上受到企业处理内外关系态度的影响。如果一个企业,对外能做到从社会大众的利益出发,服务于社会,造福于人类,“顾客至上”,“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对内能做到“平等、团结、友爱、互助”,那么,企业在道德方面的形象就好,整个企业形象就会高大。而且,企业在道德观念方面的口碑不同,对企业的业绩将会产生截然不同的影响。目前美国多数大企业已经制定了经营道德规范,以增强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自我约束力。从企业经营学的角度看,企业自觉充当伦理人角色,其实质就是使企业树立社会营销观念。一味地向社会索取,向公众索取,未必能取得经营成功,反之,主动承担道德义务,主观上为他人,客观上可能使自己获取更多利润。所以,从经营学角度看,自觉充当伦理人是一种先予后取之道,无形中增强了企业的竞争能力。 塑造企业伦理人格,关键在于企业必须自觉遵守各类道德规范,以伦理信条来指导自己的内外事务,其中社会道德、市场道德和企业道德三个层面尤为重要。 社会道德决定了企业在处理与社会各方面的关系时,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所应遵循的一般行为规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独立自主的经济实体和利益主体,有自己的正当权益和利益追求,因而具有“经济人”的品格。但是,企业又离不开社会,企业是应社会的需要而存在的。社会为企业提供了生存的空间,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企业经营不是私事,而是公事。企业不仅是一个“经济人”,同时又是一个“社会人”,它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必须重视社会利益,对社会负责,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在美国,曾有人提出“公司公民”概念,认为公司在处理公司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时,要寻求有效的途径使小我(公司)与大我(社会)达到完美统一。这正体现了企业伦理人格的基本内涵,即企业自主权益与社会责任的统一。一个企业只有为社会的经济繁荣、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服务,才是对社会道德的遵从,否则便是社会伦理道德的践踏。日本三株公司以“企业生于社会,长于社会,还要融于社会,回归社会”作为自己的信条,反映了企业与社会的辩证法,体现了企业的自身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确立企业的社会道德,就是要求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作为社会一员,企业应在自觉如实纳税,做好环保工作,保护消费者权益,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履行自己的道义责任。 企业是社会的一部分,更是市场的一部分。企业必须通过市场交往,来出卖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以实现商品的交换价值。企业的市场交往行为必须有利于而不是有损于正常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以维护市场的健康发展。这就要求企业确立市场道德观念,反对见利忘义的极端功利主义和利己主义。在市场交往中,企业应遵循的道德规范主要有以下三项:一是诚实守信。这是企业的良心所在。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又是信誉经济。诚实守信就是要求企业诚心待客,货真价实,恪守信义,履行合同。这是正常的市场交往所必需的,是企业市场交往行为的基本道德原则。二是顾客至上。这是企业销售的伦理原则。商品销售作为企业的卖方行为,其目的是通过顾客或用户的购买行为来实现商品的价值,这时企业是目的,顾客是手段;但是,顾客或用户也是独立自主的利益主体,对商品有择购的自由,以满足自己的需要。这样,顾客的地位就出现了转化——顾客就是目的,顾客就是上帝,而企业的销售行为也就成了为顾客服务的手段。所以在企业与顾客的关系上要确定“顾客至上”的销售伦理原则,让顾客满意就成了企业销售道德的价值标准。三是平等互尊。这是企业市场竞争的道德原则。企业走向市场,必然要参与市场竞争。然而市场竞争并非纯经济的行为,它在目的和手段上有合法与非法、正义与不义之别。就是说,市场竞争有善恶。市场竞争作为人类在经济生活中的一种现象,其基本特征是利用价值规律,通过降低成本使自己凝结在商品中的个别劳动少于社会必要劳动,以自己的优质产品和服务扩大市场份额,从而获取更多的利润。市场竞争的目的不是为了不择手段地消灭对手,“不是鱼死就是网破”式的竞争是不义的,也是恶的。在市场竞争中本着平等、互尊、共同提高、共同发展的道德信念才是善的。 企业在与社会、市场发生关系时,必须遵从伦理规范。企业作为伦理人,也须恪守企业伦理。一是企业发展伦理。企业是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依赖于企业的发展。因此,企业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通过提高生产效率满足消费者的需要,获取利润,谋求自身的发展是企业发展伦理的基本内容。按照发展伦理的逻辑,企业无效率、不发展虽不违法,但却是不道德的。尤其是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不发展,就使企业投资者的利益受损,就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二是企业管理伦理。在企业管理中,应该注重企业的人道主义原则和企业公正原则。这是企业管理伦理的本质所在。企业人道主义是企业对待员工的一条伦理原则,它是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在企业内部的体现,要求尊重员工在企业中的主人地位,确认包括企业领导者在内的所有员工的人格一律平等,尊重员工的基本权利和个人价值。企业人道主义伦理原则与企业文化中重视人的作用的思想是一致的,在现实中应高度重视。
|
|